发布日期:2021-09-15 浏览量:3355
2021年9月10日教师节当天,高新公证处服务大厅迎来了一位慈祥的退休教师王老师,我处公证员周维通过绿色通道优先为该退休教师进行了公证事宜的询问、解答。
王老师年近70岁,先生已经过世多年,子女均在外国,为了将来财产继承不产生纠纷,王老师带着相关资料到高新公证处询问关于如何办理遗嘱公证事宜。王老师向公证员周维询问:“现在《民法典》颁布了,是不是不用办理遗嘱公证了?但我总觉得不放心。”周维向王老师解释,民法典虽然改变了公证遗嘱效力的优先性,但是公证遗嘱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法定的证据力都要比自行书写的遗嘱要强。同时公证后的遗嘱,分为两份,当事人、公证处各持一份,公证处同时起到了保管遗嘱的作用。公证处的遗嘱也会上传到司法部的公证遗嘱库,方便办理继承时查询。所以比起自行书写和保管遗嘱,公证遗嘱更能保障当事人的意愿得以顺利实现。
同时,周维认真审查了王老师的带来的材料,并用通俗的语言向王老师解释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注意事项。虽然当天没有办理完成,但通过公证员周维全面细致的解答,消除了王老师困扰多年的疑惑与担心。离开时王老师对高新公证处的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与肯定。
高新公证处将继续从群众实际出发,弘扬公证公益精神,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高新公证服务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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